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由省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编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18年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规定了地质灾害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项目划分、质量验收等级标准、验收程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规范》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规范》出台后,我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了切实可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李红兵 王丽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