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相关矿山企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决定举办全省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 12月26日全天,12月25日下午2:30报到;
第二期 12月28日全天,12月27日下午2:30报到;
第三期 12月30日全天,12月29日下午2:30报到。
培训地点:兴威华天酒店(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306号,联系电话:0731-88099888)
二、参训人员
1.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矿管科长(股长)、经办人员、相关技术支撑部门工作人员(2-3人)。
2.全省部、省级发证矿山相关技术人员(1人)。
三、培训内容
1.全省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工作部署;
2.《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及其实施指南解读;
3.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操作培训。
四、培训方式
因参训人员较多,本次培训采用分市州分期培训的方式,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期: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
第二期:衡阳、永州、益阳、邵阳、常德;
第三期:娄底、怀化、湘西自治州、张家界。
五、报名方式
部、省级发证矿山企业参训人员到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就近报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采矿权人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上报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加大督办力度,并汇总本地参训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于12月22日前报厅矿管处邮箱:258629849@qq.com。
六、其它事宜
1.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采监管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事关采矿权人信用,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和矿山企业要积极参加培训,无故不得缺席。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好报名工作,逐一通知辖区内所有部、省级发证采矿权人,督促其参加培训,并告知培训时间和地点。
2.培训期间,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参训人员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各矿山企业参训人员资料费、食宿费自理,需统一安排住宿在报名时请注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矿管处 张香玲 0731-89991134
厅培训中心 王志强 0731-82214822 13017317608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