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经采矿权人湘西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湖南省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储备字〔2015〕198号)等相关资料,对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新增资源进行了采矿权评估,并于2016年3月对该评估报告备案,备案文书号为湘国土资采矿评备字〔2016〕第15号。
后经查实,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采矿权2015年提交的储量核实报告未经评审和备案,《关于<湖南省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储备字〔2015〕198号)系伪造,相关责任人员已经处理。
鉴于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其备案证明是矿业权评估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备案证明系伪造,则该采矿权新增资源的评估报告无效。经研究,决定撤销湘西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湘国土资采矿评备字〔2016〕第15号)。
特此公告。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24日